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

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

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 134项) 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42项)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 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5〕77号)精神,坚持科学保护理念,制 定保护传承和振兴计划,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 传承、传播工作,推动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