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文化部推荐第四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并文广新办字〔2011〕96号

太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转发山西省文化厅《关于转发〈文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体广新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

现将山西省文化厅《关于转发〈文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的通知》(晋文办发〔2011〕1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各县(市、区)文体广新局请于2011年9月28日前将申报国家级传承人的各种推荐材料报至市文广新局社文处,其中纸质文件、音频视频资料各一式六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刘志桢

联系电话:4030450

电子邮箱:tywhjswc@163.com

附件:山西省文化厅《关于转发〈文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